那個孩子找了他三天。
林澈後來才知道這件事。
她從第五街問到第九街,
見到人就問同一句話——
昨天在廣場上發光的那個,你知道他在哪裡嗎。
沒有人理她。
那三天所有人都在找自己的東西,
沒有人有空替一個五六歲的孩子找人。
第四天早上,她找到了。
林澈正蹲在第七街的水管接口旁邊,
跟兩個人一起試著把一段舊管線接回去。
那件事他做不好。
他的手還在學怎麼用力,
扳手每轉三分之一圈就會滑掉。
一隻手拉了拉他的衣角。
他回頭。
那孩子很小。
大概到他的腰。
頭髮剪得很短,齊到耳朵下面一點,
剪得不整齊,像是自己拿東西剪的。
臉很瘦,眼睛很大。
她手裡抱著一隻布做的兔子。
那隻兔子已經舊到看不出原本的顏色,
耳朵只剩一隻,
另一邊只剩下一截線頭,
線頭被摸得發亮。
「是你嗎。」她說。
「發光的那個。」
林澈把扳手放下。
「是我。」
那孩子的眼睛立刻紅了。
但她沒有哭。
她很用力地忍住,
忍到整張臉都皺起來。
「我叫阿飛。」她說。
「我三天前想起來的。」
「我以前叫十一號。」
她抱緊那隻兔子。
「牠叫沒關係。」
「因為牠少了一隻耳朵,也沒關係。」
林澈蹲下來,讓自己跟她一樣高。
「妳在找誰。」他問。
阿飛吸了一口氣。
「我媽媽。」
——
他們花了半天。
第九街,第三棟,四樓。
那是阿飛自己記得的。
她一路上都在說。
說她記得樓梯轉角有一塊瓷磚是翹的,
說她記得四樓的門把是黃銅的,
說她記得門後面有一個小小的凹痕,
是她三歲的時候用湯匙敲的,
敲完被罵了。
她記得的東西非常多。
多到林澈聽著聽著,心裡開始發沉。
一個人如果只記得一點點,
那還有可能是假的。
記得這麼多,就不會是假的了。
樓梯轉角那塊瓷磚真的是翹的。
阿飛看見的時候停了一下,
然後她開始跑。
四樓的門把是黃銅的。
門後面那個凹痕,林澈沒有看見,
因為門沒有開。
阿飛敲門。
她敲得很輕,很有禮貌,
像一個怕吵到別人的孩子。
沒有人應。
她又敲了一次。
裡面有腳步聲。
很近,就在門後,
停住了。
停了很久。
「媽媽。」阿飛說。
她把嘴巴貼在門縫上。
「是我。」
門開了。
——
門後站著一個女人。
四十幾歲,頭髮束在後面,
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工作服。
她的臉很平常。
林澈在這座城市裡見過幾千張這樣的臉。
那個女人低頭看著阿飛。
她的視線沒有游移,沒有困惑,
沒有那種「我好像見過你」的努力回想。
她一眼就認出來了。
林澈知道,因為她的整張臉在那一秒垮了下去。
不是驚訝。
是那種一直知道有一天會發生、
而今天終於發生了的表情。
「媽媽。」阿飛說。
女人往後退了一步。
然後她關上門。
不是甩上。
是很輕地、很慢地、很仔細地關上,
輕到門扣進去的時候幾乎沒有聲音。
阿飛站在那扇門前面,
抱著那隻兔子,
一動也不動。
——
林澈敲了門。
「我不是來逼妳的。」他隔著門說。
「但那是妳的孩子。」
裡面沒有聲音。
「她從第五街問到第九街。」
「她問了三天。」
「她記得樓梯轉角那塊瓷磚是翹的。」
門後傳來一個聲音。
很低。
「我知道那塊瓷磚。」
「那妳為什麼關門。」
沉默了很久。
門開了一條縫。
女人的臉出現在縫裡。
「因為我認得她。」她說。
「我不是忘記她。」
「我三天前就想起來了。」
「我從那天晚上開始,每一秒都認得她。」
她的聲音在抖。
「你以為我關門是因為我忘了她嗎。」
「不是。」
「是因為我記得。」
——
她叫姜芸。
她讓他們進去了,
但沒有讓阿飛靠近。
阿飛坐在門邊的地上,
抱著兔子,一直看著她。
那個房間很小。
一張床,一張桌子,一個爐子。
桌上有兩個碗。
不是一個。
是兩個。
林澈看著那兩個碗,
心裡有個地方涼了一下。
一個女孩從裡間走出來。
大概八九歲,比阿飛大,
看見有陌生人愣了一下,
然後躲到姜芸身後。
姜芸伸手護住她。
那個動作很快,很本能。
阿飛在門邊,看著那隻手。
「這是阿棠。」姜芸說。
她的聲音很平。
「我小女兒。」
沒有人說話。
阿飛把臉埋進兔子裡。
阿棠從姜芸身後探出頭來,
看著阿飛,
也看著阿飛懷裡的兔子。
「那是我的兔子。」阿棠說。
聲音有點大。
「媽媽說那是我三歲的時候的。」
「牠叫沒關係。」
姜芸的臉在那一瞬間白得像紙。
林澈忽然明白了。
他在第二部的廣場上聽過這段。
那天晚上有一對母女相認,
母親摸著自己的臉說,
妳三歲的時候總是抱著一隻掉了一隻耳朵的兔子,
妳說牠叫沒關係,因為牠少了一隻耳朵,也沒關係。
那個晚上他以為那是一段被歸還的記憶。
現在他知道了。
那段記憶被歸還了,
但被歸還到了錯的地方。
因為在那之前的很多年裡,
姜芸每天晚上都要把那段記憶說給阿棠聽,
說到自己相信那是阿棠的。
那是她能想到的、
唯一還能留住阿飛的方法。
「妳說。」林澈說。
姜芸看著他。
「妳今天不說,她就一輩子只知道妳關了門。」
——
姜芸說了很久。
她沒有坐下來,一直站著,
一隻手扶著桌沿。
八年前,白紙令還沒有下,
記憶署在做一次分區清查。
那一區的配額是每戶交出一個。
不是抓,是「登記」。
登記為冥河殘留疑似個體,送去觀察。
送去的人沒有回來過。
姜芸有兩個女兒。
大的四歲。
小的還在襁褓裡,一直發燒,
醫生說撐不過那個冬天。
「我以為小的會死。」姜芸說。
「我以為她一定會死。」
「所以我想,如果我交出大的,
至少大的還會活著。」
「她們會把她帶去觀察,觀察完就會放回來。」
「她們是這樣說的。」
「觀察完就會放回來。」
她的手在桌沿上抓得很緊。
「然後小的沒有死。」
「她那年冬天退燒了。」
「她長大了。」
「她今年九歲。」
房間裡沒有人出聲。
阿飛坐在門邊,
已經沒有把臉埋起來了。
她抬著頭,看著自己的母親。
那個眼神林澈看不下去。
不是恨。
如果是恨,反而好一點。
那是一個孩子在努力理解一件她理解不了的事情,
而且很努力地想要原諒。
「我簽了字。」姜芸說。
「右下角。」
「我自己簽的。」
「沒有人押著我的手。」
她終於看向阿飛。
「所以我不能看妳。」
「妳看著我的時候,我沒有辦法呼吸。」
——
「妳去登記了。」林澈說。
那不是問句。
姜芸沒有否認。
「第二天早上。」她說。
「第五街那一座。」
「他們跟我談了兩次。」
「明天早上是第三次。」
「談完就可以做。」
林澈感覺到那股熟悉的東西又衝上來。
比第三章那次更燙。
「妳要洗掉哪一段。」他問。
姜芸沒有回答。
「妳要洗掉她。」
姜芸閉上眼睛。
「我要洗掉那天早上。」她說。
「只有那天早上。」
「簽字的那個早上。」
「我跟他們說得很清楚,只要那一段。」
「你可以去問。」
林澈站在那裡,
聽著自己的心跳。
他知道那是同一件事。
如果她洗掉簽字那天早上,
她就不再是那個交出女兒的母親。
阿飛還會在那裡,
但她會變成一個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的孩子。
一個沒有來歷的女兒。
而姜芸會用一種乾淨的、無辜的、
完全沒有負擔的眼神看著她。
那比關門更徹底。
「妳知道那樣的話,」林澈說,
「妳就可以看她了。」
姜芸的肩膀開始抖。
「對。」她說。
「我就可以看她了。」
——
阿飛站了起來。
她走到房間中間,
抱著那隻兔子,
抬頭看著姜芸。
「媽媽。」她說。
「妳明天要去嗎。」
姜芸沒有辦法回答。
「妳去了以後,」阿飛說,
「還會記得我嗎。」
「會。」姜芸說。
聲音幾乎聽不見。
「我會記得妳。」
「我只是不會記得,我做過什麼。」
阿飛想了很久。
那個想的過程,林澈看著都覺得殘忍——
一個五六歲的孩子,
站在房間中間,
用她全部的腦袋去計算一件她不該計算的事。
「那也可以。」阿飛最後說。
林澈猛地看向她。
「妳說什麼。」
阿飛沒有看他。
她一直看著姜芸。
「妳記得我就好。」她說。
「妳不用記得那個早上。」
「反正那個早上,」
「我也不想記得。」
姜芸終於崩了。
她蹲下去,整個人縮成一團,
哭得沒有聲音,
只有肩膀在抖,
抖得像要散開。
阿飛走過去。
她伸出手,
摸了摸姜芸的頭髮。
那個動作很輕,很熟練,
像她以前被這樣摸過很多次,
所以現在知道該怎麼做。
——
離開的時候天已經黑了。
林澈跟阿飛一起下樓。
那塊翹起來的瓷磚在他們腳下發出一聲響。
「你為什麼不攔她。」阿飛在樓梯上問。
聲音很小。
「你可以攔的。」
「你發光的時候,全城的人都想起來了。」
「你可以讓她也想起來。」
林澈停下腳步。
他在那裡站了很久。
「我攔不了。」他說。
「你不是攔不了。」阿飛說。
「你是不想。」
那句話很直。
直得像刀。
一個五六歲的孩子不會拐彎,
她只會說出她看見的東西。
林澈蹲下來。
「我可以攔。」他說。
「但如果我攔了,我就變成一個決定妳媽媽該記得什麼的人。」
「而八年前,就是因為有人可以決定妳該不該被登記,」
「妳才會變成十一號。」
阿飛看著他。
「所以你寧願讓她忘記。」
「我不寧願。」林澈說。
聲音啞了。
「我一點都不寧願。」
「我只是不知道,除了這個以外,還能怎麼辦。」
阿飛沒有再說話。
她抱著兔子,一階一階走下去。
走到最後一階的時候,她停住。
「那你可以幫我做一件事嗎。」她說。
「什麼事。」
「你幫我記得。」
阿飛轉過頭。
「記得我媽媽做過什麼。」
「她明天就不記得了。」
「阿棠也不知道。」
「如果連我也不記得,那就沒有人記得了。」
她停了一下。
「可是我想我以後也會忘記。」
「我才五歲。」
「大人說五歲的事情長大都會忘記。」
林澈說不出話。
「所以你幫我記得。」阿飛說。
「你不會忘記,對不對。」
「你記得很多。」
「你多記一個也沒關係。」
——
那天晚上,林澈坐在第九街的路口,
從天黑坐到天亮。
祈安來找過他一次。
她在他旁邊坐了一會兒,什麼都沒問,
然後把外套留下來就走了。
弟弟睡在他旁邊。
林澈一直在想同一件事。
前三部裡,他一直以為自己在對抗的是刪除。
制度把人的記憶拿走,把名字劃掉,
所以他要把那些東西還回去。
還回去就是對的。
昨天他還這樣想。
現在他知道那太簡單了。
他還回去的不只是被拿走的東西。
還有他們自己做過的事。
十七萬個人裡面,
不是每一個人都只是受害者。
有人簽過字。
有人舉報過鄰居。
有人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活下來,交出了別人的孩子。
有人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活下來,交出了自己的另一個孩子。
那天晚上在廣場上,
他張開手臂,
把所有東西一起還了回去。
他沒有問過任何人。
他也沒有想過,
有些人被歸還的,
是一個他們沒有辦法帶著繼續活下去的自己。
胸口那個地方很燙。
那不是恐懼,
也不是憤怒。
是一種他很久沒有感覺過、
卻立刻就認得出來的東西。
第四世,他在液體裡看見另一個自己的時候有過。
第七世,他抓著林若曦的衣角求她的時候有過。
羞愧。
那是他自己做的事。
不是白司禮,不是記憶署,不是溫序。
是他。
天亮的時候,
第五街的方向傳來開門的聲音。
十一座棚子的燈一起熄掉,
換成日光。
林澈站起來。
他往那個方向走了兩步。
然後停住。
他沒有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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